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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卡套假卡 假卡能消费 二人造假卡诈骗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10 11:41:33

  中国法院网讯 (刘奇琦) 购买一套商通卡后又复制多套卡号相同的假卡,销售假卡诈骗多人,近日,34岁的赵某和30岁的迈某因诈骗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和一年,并处罚金。

  赵某和迈某均是北京人,二人预谋后购买了一套价值2万元的商通卡,并花费数千元通过他人复制多套与真卡卡号相同的假卡。二人于2013年1月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城区等地将真卡假卡混杂销售,骗取王女士1万元、金先生7千余元、胡先生1万余元、汪先生1.9 万余元。二人伪造的假卡也能刷卡消费,但所有购卡者只能共同消费实际2万元。随后,事情败露,二人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同时起获商通卡35张。案发后,迈某退赔了3万元。

  据悉,赵某曾因犯绑架罪于2004年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罚金5千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经减刑后于2010年出狱。

  法院认为,赵某、迈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赵某曾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此次又因犯诈骗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二人均当庭自愿认罪,迈某为初犯,且退赔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因此法院对二人所犯罪行均依法从轻处罚,并对迈某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千元;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1千元。并继续追缴二人1.76万元,连同迈某退赔的3万元发还4位被害人,在案的35张商通卡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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