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3761831306
 

孩子的监护权

您好,黄律师,我叫李銮柱,居住在上海,我妻子是乌克兰人,我们有一个孩子,由于长期异地分居,我们感情破裂,我们今年离婚了,对于孩子的监护权,我们共同决定,孩子将跟随我生活,并且我妻子自愿放弃监护权,我们是否还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或者通过律师达成协议?
律师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基于,婚姻关系解除,涉及小孩抚养权归属的,一般我们是建议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确定。理由如下,法院判决的方式1-是可以确认小孩婚生子的身份,对于之后小孩的继承权也是一个确认;2-是明确抚养权的归属,不会以后再出现争议。

黄祥圣律师
网站名称:上海法律咨询中心
上海咨询电话:13761831306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200030)

最新咨询

联系我们

  • 黄祥圣 律师
  • 联络方式:13761831306
  • 邮件咨询:hxsh@sunhold.com.cn
  •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