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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使用权房屋户口迁入问题

律师你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是上海户口,现在海外生活。2000年我家的使用权房子动迁。当时里面有6个户口。当时的动迁款一人3万。我哥哥,嫂嫂和侄女在动迁时已分户,所以他们分到了自己的房子,而我父母和我一共有9万动迁款。当时我刚结婚,我的婚后户口已经迁到老公家去了,但我老公人在海外工作,所以我和我父母就用12万买了另一个使用权房子。这12万里有我父母和我一共9万,再加上我姐姐的3万(个人存款,因为她当时已入籍澳洲)。不久后,我就出国了。2012 年我回国,父母提出要写一张关于这个房子以后分配的协议书。另外,他们要把我哥的户口迁进去,因为他们担心要是他们去世,户口是空户,会被国家收回。在家庭协议书上,他们肯定了我和我姐姐各出了3万买房,说这个房子里面有我25%的份额。剩下75%都是我姐的。当时我父母,我哥姐还有我都同意并签字了。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回去因为我老公家拆迁了,所以我的户口没地方去了。我跟我家里人商量,但是他们不同意。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协议书证明这房子里有我25%的投资,他们不同意,我就不能迁了吗?如果真不能,将来动迁时,光凭这个家庭协议书,能保证我的25%吗?谢谢。
律师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租赁公房户口迁入需要在籍人员同意方可迁入;如动迁是否能保证您的25%的权益,要看家庭协议的具体约定。从您的表述来看,您相应的份额还是可以保证的。

黄祥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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