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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婚外恋引狼入室 十二岁女儿遭人强奸

发布时间:2013-06-21 09:51:23

  妈妈玩婚外恋,结果引狼入室害了女儿。她把女儿托给“临时丈夫”照看,没想到对方竟趁机强奸她12岁的女儿。近日,嫌犯刘某获刑。

  12岁的阿玲,本应该有更幸福的童年。但是,对阿玲来说,12岁的夏天,成了她心中难以揭去的伤疤。她不幸遭人强奸,而强奸犯竟然就是她妈妈的“小男友”。


  阿玲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她母亲晓英就与来厦务工的刘某“好上了”。

  刘某还很年轻,是个90后,今年19岁,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从老家来到厦门找工作,暂住在集美区。不到一年后,他就与阿玲的母亲晓英好上了。

  晓英由于老公常年在外地打工,就和刘某当起了临时夫妻,对女儿也没有刻意避讳,还经常让“临时老公”刘某出入家中。不久后,刘某也就对阿玲的家庭环境比较熟悉了。

  2012年5月的一天,晓英有事外出,便委托刘某帮忙照顾女儿阿玲。谁知,这一“委托照顾”竟然害了女儿。

  当天晚上,刘某一个人观看淫秽光盘后,难耐冲动,晚上10点左右,他强行将阿玲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用匕首对阿玲进行威胁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刘某又先后两次强奸了阿玲。

  很快,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刘某被集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虽然,目前色狼已经受到法律惩罚,但留给阿玲母亲的,依然是悔恨和对女儿的愧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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