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3761831306

校长带女生开房案两人以强奸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3-06-22 13:06:13
校长带女生开房案两人以强奸罪获刑

     据新华网6月20日报道,6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对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京华时报》报道,宣判后,被告人陈在鹏表示要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冯小松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两人强奸行为均未得逞

     综合上述新华网与《京华时报》报道,6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法庭查明:5月8日,李某某、吴某某、肖某等7名女生相约离家打工。陈在鹏驾车将7名女生带到万宁市某大酒店,途中1名女生被家人叫回。到酒店门口处,陈在鹏给李某某钱开了一间包厢供6名女生(6人均不满14周岁)打牌,然后离开。当晚,经吴某某要求,冯小松带走其和同学符某某前往另一酒店开房同宿。陈在鹏则带另外4人到隔壁KTV开包厢唱歌,然后在原酒店开2间房,并和其中2人同处一室。

     据办案法官介绍,陈在鹏在与李某某、肖某同宿时,以金钱引诱2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实施了强奸行为,但因2人的拒绝和反抗而未得逞。冯小松在与吴某某以及吴的同学符某某同宿时,对吴某某实施了强奸行为,但因吴某某的反抗和符某某的阻挠而未得逞。

     办案法官认为,冯小松明知吴某某是未满14周岁的小学生,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冯小松在与吴某某交往时,意图寻找机会与吴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两次与未成年幼女开房同宿,且同宿时均是在吴某某有同学在场的情况下,对吴某某实施了强奸行为,给吴某某及在场同学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恶劣,依法应从重处罚。

     法庭认为,冯小松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依法亦应从重处罚。鉴于其两次均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罪对其从轻处罚。

     部分受害人家长考虑申请抗诉

     陈在鹏一案中,有4名受害女生。一位受害人的父亲肖先生表示旁听了庭审过程,“判得太轻,我要抗诉”。他称,自己与律师沟通过,觉得应该“至少15年以上”。另一位肖姓父亲则表示,自己未收到开庭通知,获知消息后赶到法院,未被允许进入庭审现场。对于量刑,他表示“考虑考虑”。另外两名受害女生的父亲王先生和李先生分别表示,经与律师沟通,认为应该判20年,将申请检察院抗诉。

     冯小松一案有两名受害女生。对于判决,受害女生家长之一符先生表示基本符合此前的预期。另一位受害女生的父亲吴先生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我咨询了律师,应该要判15到18年。”他说,将与律师商量后再做决定。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

     据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近期多起教师性侵学生事件被曝光,涉及广东、河南、湖南、安徽等省份多名教师,而且在不少案件中,受害女生不止一人。

     6月20日,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等人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交流。

     在谈到校园性侵事件频发问题时,蒋月娥表示,全国妇联对300多个儿童性侵案的跟踪发现,有68%的案件发生在熟人中。这些案件的频频发生也说明,家长、教师还有与儿童密切接触的人员尚未形成基本的儿童保护意识,对儿童保护也缺乏敏感性。例如在有的案件中,已经发生了教师对儿童的性侵害案件,但是其他教师是采取一种漠视的态度。这种缺乏儿童保护的意识,也导致一些案件持续发生。

     她表示,从近期曝光的校园性侵害案件来看,首先是教师有和儿童密切接触的一个方便的条件。而学校作为安全的管理者,在对教师的管理、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的疏忽。作为孩子来说幼小无知,家长在教育和监护孩子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存在一定的疏忽和失职。这可能是校园性侵害案件的直接原因。

     张雪梅表示,法律应该加强对男童受性侵害的关注。我们目前的《刑法》有猥亵儿童罪,有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强奸罪的规定。但是针对14岁以上未满18岁的男童遭受的性侵害,还没有相应的罪名加以惩处。

     蒋月娥还表示,全国妇联已通过提案、报告等不同渠道提出了关于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对策建议。

     “校长带女生开房”案件回顾

     据南方周末网5月13日综合报道,5月8日,万宁某小学六名六年级女生失踪。警方随后在万宁和海口两地找到失踪女生,医院检查后确认六名女生被猥亵。5月13日下午,海南万宁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该市某小学校长陈在鹏和房管局工作人员冯小松因带六名小学女生开房,涉嫌猥亵幼女被警方刑拘。

     13日上午,海南省万宁市教育局召开党组成员会议,对涉嫌“带学生开房”的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做出免职处理决定。

     据南方周末网5月24日综合报道,5月15日上午,万宁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检察机关已对涉嫌猥亵儿童罪的陈在鹏和冯小松进行批捕。下午,两人被处以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5月24日晚间,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陈在鹏、冯小松涉嫌犯罪案件,万宁市公安局已侦查终结,以涉嫌犯强奸罪移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28日,万宁市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涉嫌犯强奸罪向万宁市法院提起公诉。此后,为提高案件审判的准确性,海南省一中院决定,改变管辖,由海南省一中院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来源:infzm.com)

最新咨询

联系我们

  • 黄祥圣 律师
  • 联络方式:13761831306
  • 邮件咨询:hxsh@sunhold.com.cn
  •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