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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我与老公2005年领结婚证,老公户口迁入我2004年买的房子只有11个平方。里面有我母亲,表妹的户口,母亲是知情,上海没有房子的。回上海也是居住我这里。结婚在男方家里。女儿2007年11月出生户口也是报这我这里的。
因为婆媳相处不和等方面原因,要离婚
在孩子4个月,我离开婆家。回到自己家。丈夫没有过来,还是住在婆家
丈夫现在除了孩子奶粉钱等孩子一些费用,其余工资都交给婆婆。
在领结婚证开始到现在,我其中有段时间供他生活造成我银行卡透支,到目前我的外债达2万元。
女儿目前白天她父母带,晚上,休息天都是我一个人带。
目前我有份工作一个月1400左右,每个月还要还房贷款800元。每个月还要还借的外债。生活比较困难。
老公目前的收入到手最少4200元,实际工资7000多元(其中3000元是公积金,养老金,等费用)
离婚我想要孩子
我想咨询的问题:
1. 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我吗?
2. 他应该出多少抚养费
3. 婆家的房子,我有没有居住权。离婚可以要补偿吗?
4. 我的外债,老公能不能承担一半
5. 我的房子老公有权利分吗?怎么分?
6. 还有他现在不回我这里,他哪里又不让我去。结婚买的东西都在他哪里,我能不能告他。用什么名义。
7. 目前老公的工资都给婆婆,我能怎么办。
8. 离婚我能不能提出补偿
就以上问题咨询,能不能给予答复,谢谢。


律师回复:
1、小孩因为不满两周岁,判给你的可能性非常大;2、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为他工资的20%到30%;3、离婚后你就没有居住的权利了,如果婆家的房产属于你婆婆所有,你就不能取得补偿;4、你的外债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你老公应承担一半;5、你房子如果是你婚前取得,你老公没有权利分;6、如果你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分割你们婚后取得的财产;7、离婚时要求依法分割,你老公的工资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8、根据你叙述的情况,你提出补偿的法律依据不足。

黄祥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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