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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大陆是否可以报警?

事情是发生在5月份我回美国前.我在网络有开一家代购美国物品的小店.因为5月前自己在国内,美国部发货都是由助手负责.由于助手的粗心发错了货物,本是购买价值9000人民币货物的客人多发了3万人民币的货.(客人共收到了价值4万人民币的货物)因为正好本人与此客人同在一个城市,所以就电话联系,并且在网上也有交谈(所以对话有证据) 当时客人很诧异,以为我不清楚发错过.告诉我他已经在用我们发错的货物的商品(网络我们的对话中她告诉我已扔掉了商品的吊牌) 我告诉客人我有发货单,所以她约了2天后在她办公楼下见面退还给我..(发错货物价格3万含4件物品) 当时我还准备了小礼物表示我给她添了麻烦.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只拿出3样价格总共4000的东西说我只发了这些.然后说可能是拆包装没看到.....但是话语中已经透露出那价格26000.00的东西的特征.而且表现的很紧张..当时我没有带美国部我助理发快递的原始单.所以就没有再和她说下去.但是回到家联系上助理后,看到他发给我的原始单后确实有4样物品,而且重量符合.并不是像这位客人所说的很小的包裹..所以我开始联系他.告诉她我有证据,请他务必找一下还给我.结果大家肯定知道了..因为我当时已经确认了回美国的机票所以就没有处理这件事情.我有完全的发货和他签收的证据.还有我和他的对话.另外还有但是见面还我其他三样产品的证人.但是我现在人在美国.我该如何做呢?
律师回复:
您这个案子可以按照不当得利来起诉买家。

黄祥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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