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13761831306
 

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今年2月20我开轻便摩托撞了三轮车,对方脚踝骨折进行了手术,目前固定的钢钉还没有拆掉要到明年3月再拆,交通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对方于9月去做了伤残鉴定,等级为10级现要求我们赔偿。我想请问,1他现在治疗没有结束做的伤残鉴定我是不是可以不承认,是否可提出等他明年治疗结束后再去做鉴定?2,我在网上看到说身体各部位被撞骨折治疗痊愈后可以被评为伤残10级,但在交通事故规则上是不能被评上伤残的,是否有这项规则?谢谢了
律师回复:
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出院后就可以做伤残鉴定,在上海往往都是出院后做伤残鉴定的,也就是说不一定要等到取出内固定后才能去做伤残鉴定;是否构成伤残要以鉴定部门的结论为准。

黄祥圣律师
网站名称:上海法律咨询中心
上海咨询电话:13761831306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200030)

最新咨询

联系我们

  • 黄祥圣 律师
  • 联络方式:13761831306
  • 邮件咨询:hxsh@sunhold.com.cn
  •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