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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工人被作自动离职处理,档案是否不能再使用?

我是一个合同制工人,因种种原因超过18天未回单位上班,被作自动离职处理,现在我想要回自己的档案,但单位说档案上交到上级部门封存,不能使用.因不是干部,也不能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寄存.请问劳动法是否有这样规定?
律师回复:
正规的人事档案是不能保存在个人手上,如果你找到接收单位,可以要求新单位发调档函,调回你自己的档案。

黄祥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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